关于报送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2023年12月12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编报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202号),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全校各单位利用财政等各种资金购置或利用调剂等各种方式配置公务用车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事项,包括计划配置数量、金额和方式等。
二、任务分工
全校各单位按“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填报本单位截止2023年8月31日通用资产实有数及2024年通用资产计划配置数等数据(详见附件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用资产配置表的统计填写和编制说明的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和其他办公设备的配置计划统计和情况说明;后勤保障部负责通用办公家具和其他办公家具的配置计划统计和情况说明;信息中心负责通用办公软件的配置计划和情况说明。
三、有关要求
(一)全校各单位应当依据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配置计划。确需配置的,应当首先在学校内部调剂使用存量资产;调剂无法解决的,对租用、购置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配置。
(二)公务用车配置计划将作为国管局批复学校车辆指标的依据。全校各单位在制定公务用车配置计划时,应当优先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严格落《“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要求。
(三)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办公软件由全校各单位依据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和政府采购规定。未纳入配置计划的,不得配置。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四)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7日下班前将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按照公务用车和通用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通用办公家具和其他办公家具分别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统计完成后的通用配置计划表、资产配置标准制定情况、通用资产设备配备情况等编报说明(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相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轶齐,丁洪飞
联系电话:68754223 邮箱:dinghongfei@126.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华、吴卫兵
联系电话:68772466 邮箱:wbwu@whu.edu.cn
后勤保障部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郑星、张艺
联系电话:68779449 邮箱:229210862@qq.com
武汉大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3年12月20日